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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2014-07-15 20:38:40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依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成立,前身为呈贡县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执行己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决书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工作;
(五) 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内设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现有15个内设部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判信息技术科、审判管理办公室;1个派出机构:马金铺人民法庭。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还设有党总支、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机构。
 
[部门职责]
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各类刑事、经济等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等自诉案件。负责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67490215
 
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管辖范围内的民事侵权类、劳动争议类及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侵权纠纷案件; 负责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67490192
 
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管辖范围内的第一审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负责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负责其他有关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67478011
 
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管辖范围内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负责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67490187
 
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各类行政案件;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负责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67490211
 
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查各类案件的申诉、再审申请,决定再审立案或驳回申诉、再审申请;负责审理各类再审案件;负责本院的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违法确认案件,办理督办案件;负责其他有关审判监督的工作。
联系电话:67490405
 
立案庭   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分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办理诉前调解等;依照督促程序办理支付令案件; 负责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或报批手续;负责对案件进行流程跟踪管理,进行审限预警提示;负责本院司法统计;负责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其他有关的立案工作。
联系电话:67476234
 
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有关财产的决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办理跨省或跨地区的委托执行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执行的案件;组织本辖区统一的执行行动;负责其他有关执行的工作。
联系电话:67490183
 
政治处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同地方党委搞好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法院干警的表彰奖励、晋职晋级、考试考核、人事任免、机构编制及增编补员工作;负责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的考试考评,办理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评定呈报工作;办理本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负责办理离退休手续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党务工作,协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办理有关政工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67490235
 
纪检监察室  是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呈贡法院的机构,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本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负责违法审判案件的检查、调查和处理;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对法院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负责全院的廉政建设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67490176
 
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院后勤综合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撰写全院行政文件、各项总结、报告;做好文件的收、发、管理;负责全院车辆、通讯、财务和档案管理;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及院领导交办等的各项事项。
联系电话:67479313
 
法警大队   组织和管理本院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完成有关刑事执行工作;维护机关秩序、安全保卫以及其他属于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联系电话:67490218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负责有关人民陪审员管理的协调工作; 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67490234
 
审判信息技术科负责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科技强院和省市法院及本院党组有关信息化建设安排部署;管理和负责全院计算机的应用指导和技术维护工作;管理本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Cocall即时通讯系统、文书核对系统、电子签章系统、信息报送查询系统、庭审录音录相系统、审判委员会系统、四级网络系统、数字化智能法庭、庭审网络直播、消防监控系统、触摸屏、局域网络、会议视频等,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转;管理本院网站的建设及维护;负责为区委、区人大等机关在本院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及上级法院召开的视频会议提供网络、音响服务;向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协助。
联系电话:67490692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履行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鉴定、评估、拍卖的报送和委托;负责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审限预警及流程监管;负责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按照抽查率不低于30%的标准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向审委会报告;负责审判运行动态分析、业务指导、司法统计、审判绩效管理;负责本院“阳光”司法活动及上级法院案件督办等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67494801
 
马金铺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民事案件;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宜。
联系电话:67490195